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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省语言文字规范示范校评估反馈会在逸夫楼会议中心举行

发布日期:2011-01-10     作者:     点击:

创建省语言文字规范示范校评估反馈会在逸夫楼会议中心举行

2010年12月29日上午9点,我校创建福建省语言文字规范示范校评估情况反馈会在逸夫楼三楼会议中心举行。省语言文字规范示范校评估专家组组长福建师范大学副校长汪文顶教授,副组长泉州师范学院副校长林华东教授,福建师范大学谭学纯教授、厦门大学嘉庚学院苏新春教授、华侨大学华文学院陈超美副教授,省语委办主任陈启文、语委办科长陈贤登,副院长、校语委主任肖庆伟出席反馈会,教务处、图书馆、关工委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及校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成员参加了反馈会。会议由汪文顶教授主持。

专家组组长汪文顶代表评估专家组反馈检查意见。评估专家组充分肯定了我校在创建福建省语言文字规范示范校工作中所作的努力和取得的成绩,一致认为学校领导重视、认识到位,组织管理得力;制度健全、工作到位,规范化教育富有成效;强化技能、创新特色,示范校创建富有特色。汪文顶教授指出,学校能将创建省级“语言文字规范示范校”工作作为精神文明建设和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常抓不懈,各部门组织协调有力,全校师生广泛参与,营造了良好的创建氛围;学校充分发挥示范院校的特色,将创建工作与师范生职业技能和人文素养培养相紧密结合,师生对语言文字规范化的相关政策法规认识到位,学生普通话水平较高,语言运用能力较强,规范化意识较好。评估组在全面对照《福建省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标准及实施细则》后,一致认定学校已达到省级示范校标准,同意报送省教育厅和省语委审定。

在对我校创建工作给予肯定的基础上,专家组也指出了我校创建省语言文字规范示范校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并对如何进一步做好语言文字规范示范校工作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希望我校认真学习、理解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标准,持续推进语言文字示范校创建工作,坚持师范类特色,充分发挥师范类院校的优势,注重汉语言文字学学科建设,进一步强化学生语言文字能力训练,努力提升师生用语用字规范化水平,提高学生语言文字应用能力。

肖庆伟副院长代表学校对专家组认真细致的工作和提出的宝贵意见表示感谢,他表示,学校将根据专家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整改和完善,进一步建立长效机制,加强语言学人才引进力度,坚持师范生教育与语言文字创建工作相结合,以省级语言文字示范校为契机,积极申报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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