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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学习资料

发布日期:2010-04-29     作者:     点击:

创建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学习资料

一、关于普通话、规范字的基本概念

(一) 什么是普通话?

普通话是“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的现代汉民族共同语。”但是,普通话并不等于北京话,普通话不包括北京话里的土词、土语和土音。这就表明普通话实际上是规范化的现代汉语书面语的口语形式。也体现了普通话与北京话的共同点与区别。

(二)什么叫“规范汉字”?

规范汉字,是指经过整理简化并由国家以字表形式正式公布的正体字、简化字和未经整理简化的传承字。简化字以1986年10月国务院批准重新发表的《简化字总表》中收录的简化字为准。正体字以1955年文化部和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发布的《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中选用的字为准,与此相对的异体字(共淘汰1027个)不再使用。传承字是指历史上流传下来沿用至今,未经整理简化或不需要整理简化的字。

(三) 世界上使用人数最多的语言是什么语言?有多少国家使用汉字?

汉语是我国的主要语言,也是世界上使用人数最多的语言。

除了中国,过去使用过或现在仍然在使用汉字的国家有越南、日本、朝鲜、韩国等。

二、关于推广普通话

(一)为什么要推广普通话?

(1)有利于社会交往;

(2)有利于科学技术和管理经验的交流;

(3)有利于扩大商品流通和建立统一的国内市场;

(4)有利于普及教育和提高教育质量;

(5)有利于国家的统一和民族的团结;

(6)有利于国际交往;

(7)有利于社会主义文明建设。

2. 推广普通话就是不让说方言吗?

推广普通话并不是人为地消灭方言,主要是为了消除方言隔阂,以利社会交际。凡以普通话作为工作语言的岗位,其工作人员应当具备说普通话的能力。推广普通话是要求会说方言的公民,还要会说普通话。《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推广普通话并不是不让说方言,这是一个很重要的语言政策。推广普通话并不是要消灭方言,而是要在会说方言的基础上,还要会说民族共同语。推广普通话总的要求是在正式的场合和公众交际的场合讲普通话,但并不是排除在非正式场合讲方言。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是有重点、有步骤地进行的,并不是一刀切,也不是所有场合一律不让说方言。

3. 我国有哪几大方言区?现有多少种语言?

现代汉语方言的分区学者们有不同的分法,一般可分为七大方言区:北方方言区、吴方言区、湘方言区、赣方言区、客家方言区、粤方言区、闽方言区。

我国有56个民族,55个少数民族,一个民族说一种语言的比较多,有的民族说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语言。从50年代开始,我国语言文字工作者陆续进行了多次语言调查,据统计,我国少数民族语言的数目可能在80种以上。

我国各民族现行文字共有40种左右。

4.推广普通话主要有哪些法律依据?

(1)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总纲第十九条:“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

(2)2000年10月31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规定:国家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以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为基本的教育教学用语用字。广播电台、电视台以普通话为基本的播音用语。

凡以普通话作为工作语言的岗位,其工作人员应当具备说普通话的能力。以普通话作为工作语言的播音员、节目主持人和影视话剧演员、教师、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普通话水平,应当分别达到国家规定的等级标准。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招收少数民族学生为主的学校,有条件的应当采用少数民族文字的课本,并用少数民族语言讲课;小学高年级或者中学设汉字课程,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

(4)《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十二条规定:汉语言文字为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基本教学语言文字。少数民族学生为主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可以使用本民族或者当地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进行教学。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进行教学,应当推广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和规范字。

(5)《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广播电台、电视台应当使用规范的语言文字。广播电台、电视台应当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

(6)《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二十四条 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在教育教学和各种活动中,应当推广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师范院校的教育教学和各种活动应当使用普通话。

5.哪些部门是推广普通话的重点?

推广普通话的重点是党政机关、学校、新闻媒体和窗口行业。

6. 怎样才算普及了普通话?

学校完全用共同语作为教学语言,公共场所完全使用共同语作为交际语言。

7. 新世纪推广普通话的工作目标是什么?

答:2010年以前,普通话在全国范围内初步普及,交际中的方言隔阂基本消除;本世纪中叶以前,普通话在全国范围内普及,交际中没有方言隔阂。

8. 目前推广普通话工作的思路是什么?

答:以大中城市为中心,以学校为基础,以党政机关为龙头,以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为榜样,以主要公共服务行业为窗口,带动全社会推广普通话。

9. 国务院规定什么时间为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

答:国务院决定自1998年起每年9月份第三周为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

三、关于普通话水平测试

(一)什么是普通话水平测试?它的依据是什么?

1.普通话水平测试是应试人运用普通话所达到的标准程度的检测和评定,是应试人的汉语标准语测试。

2.应试人在运用普通话口语进行表达过程中所表现的语音、词汇、语法规范程度,是评定其所达到的水平等级的重要依据。

3.普通话水平测试一律采用口语方式进行。

教育部2003年5月21日颁布了《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教育部第16号令),

(二)为什么要进行普通话水平测试?

普通话水平测试是推广普通话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使推广普通话工作逐步走向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重要举措。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的健康开展必将对社会的语言生活产生深远的影响。掌握并使用一定水平的普通话,是社会各行各业人员,特别是教师、播音员、节目主持人、演员等专业人员必备的职业素质。因此有必要在一定范围内对某些岗位的人员进行普通话水平测试。

(三) 普通话水平测试分为几级几等?

三级六等:一级甲等,一级乙等;二级甲等,二级乙等;三级甲等,三级乙等。

普通话等级证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语委办颁发。

(四) 普通话水平测试的性质是什么?普通话水平证书全国通用吗?

普通话水平测试(缩写为PSC)是在教育部、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领导下,根据《普通话水平测试大纲》规定的统一标准和要求,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一项测试。普通话水平测试测查应试人的普通话规范程度、熟练程度,认定其普通话水平等级,属于标准参照性考试。普通话测试等级证书全国通用。

(五) 现阶段,普通话水平测试的主要测试对象包括那些人?

现阶段应试人员的范围是195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下列人员:

1.教师和申请教师资格的人员;

2.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播音员、节目主持人;

3.影视话剧演员;

4.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5.师范类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影视话剧表演专业以及其他与口语表达密切相关专业的学生;

6.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应该接受测试的人员。

四、关于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

(一)为什么要开展城市语言文字评估工作?评估的依据是什么?

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要求,结合新世纪初叶工作目标,考察评估城市语言文字工作和语言文字应用状况,是教育部、国家语委从我国基本国情出发,为加快推进语言文字规范化采取的一项重要举措。通过评估切实达到提高城市语言文字工作水平和规范程度的目的。

评估的依据是教育部、国家语委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的通知》(教语用[2001]3号)。

(二) 实现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的意义是什么?

答:语言文字的运用是否合乎规范、标准,往往反映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文明程度。语言文字是人们的交际工具,是信息的载体。加强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对社会的发展,科学的进步与交流和文化教育水平的提高,都有重要意义。

(三)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的范围有哪些?

答:城市评估的范围:一类城市是指直辖市、省会、自治区首府、计划单列市等的城区部分,二类城市指地级市城区、地区行署所在地城区、一类城市所辖地级郊区(县)政府所在城镇,三类城市指县级市城区,县和一类二类城市所辖县级郊区(县)政府所在城镇。城市评估涉及的领域有党政机关、学校、新闻媒体、主要公共服务行业。评估的主要内容为语言文字管理工作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使用情况。

(四)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的内容有哪些?

答:1.综合管理主要包括组织领导、工作机构、管理措施、法制建设、宣传工作等;

2.普及普通话工作主要包括党政机关、广播电视、学校、公共服务行业四大领域普及普通话的制度、措施和公务、教育教学、媒体宣传、服务用语的情况,以及公务员、教师、师范学校和其他口语表达关系密切专业的学生、播音员、节目主持人、公共服务行业的特定岗位人员的普通话水平;

3.社会用字管理主要包括党政机关、学校、新闻出版、影视、公共服务行业用字规范化的制度、措施,以及公务活动、教育教学活动、出版物、影视屏幕、公共服务行业和公共设施用字。

五、关于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

(一)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三纳入一渗透”的内容是什么?

答:把提高学生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语言文字应用能力的要求纳入各级各类学校的培养目标和有关课程标准,纳入教育教学和学生技能训练的基本内容,纳入学校工作日程和常规管理,渗透到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社会实践等教育活动中。

(二)申报省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教职员工的普通话要达到什么水平?

1.教职员工100%参加普通话培训;

2.教职员工100%参加普通话测试;

3.教师普通话水平全部达到二级乙等以上;

4.语文教师普通话水平全部达到二级甲等以上;

5.30%以上的语文教师普通话水平达到一级;

6.40%以上的除语文以外的其他学科教师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甲等以上;

7.非教学人员普通话水平全部达到三级甲等以上;

8.60%以上的非教学人员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以上;

9.教职员工普通话水平达标率低于90%,不得评为示范校。

(三)全国什么时候开始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的创建活动的?

答:2004年4月7日,教育部、国家语委下发《教育部、国家语委关于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活动的意见》(教语用[2004]4号),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的创建工作。

目前我校申报的是省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

(四)《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评估标准》中对教师日常用语用字有什么要求?

答:主要有:1.师生在教学活动中用语规范,发现一例不使用普通话,不得评为示范校。

2.教师教育学生时用语规范,师生之间交谈必须使用普通话。

3.教师板书、试卷、自编教材、教辅读物、教学软件、印发的教学讲义等用字规范,不得出现不使用规范字或汉语拼音使用不规范现象(因教学需要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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