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讯:我校被认定为第三批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
根据《教育部 国家语委关于认定第三批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的通知》(教语用函[2011]3号),我校由省语委推荐,经国家教育部、国家语委评审,被认定为第三批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此次评审,全国共有506所学校通过审查、认定,其中福建省有22所学校,我校是福建省唯一一所被认定的高校。
今后,我校将以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建设工作为契机和抓手,夯实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基础,推动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化水平不断提高,并在社会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化水平中发挥更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