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语文知识 >> 正文

什么是汉民族共同语?

发布日期:2010-04-24     作者:     点击:

什么是汉民族共同语

教育部语用司

民族共同语是民族内部通用的语言,是一个独立民族的主要标志之一。

汉民族共同语的产生年代还不能说得很确切,最晚在上古的夏商周和春秋时期就产生了。当时的民族共同语叫“雅言”,主要流行于黄河流域,《诗经》的语言就是雅言,《左传》、《孟子》中都有一些用雅言解释方言的例子。

汉代的民族共同语叫“通语”,也叫做“凡语”、“凡通语”或“通名”,西汉扬雄编著的《方言》就是用当时的民族共同语“通话”来解释各地的方言的,这是我国第一部方言著作。隋、唐时代,人们做诗词、写文章非常注意“正音”,因此很多韵书应运而生。韵书的出现,“正音”风气的盛行,都在客观上起到了推行民族共同语的作用。元代的民族共同语叫“天下通语”,周德清的《中原音韵》记录的就是当时的民族共同语。

明清时代的汉民族共同语叫“官话”。“官话”最早用于官场,后来也流行于民间。民国时期汉民族共同语叫“国语”。新中国成立后汉民族共同语叫“普通话”。

汉民族共同语和各个方言都来源于上古汉语,同出一源。汉民族共同语是在某一个方言的基础上形成的,咱们的汉民族共同语就是在北方方言的基础上形成的。

普通话已于1982年写进《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从此,普通话具有了明确的法律地位,成为全国通用的语言。

——选自《推广普通话宣传手册》


版权所有 © 闽南师范大学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县前直街36号  邮编:363000
技术支持: 闽南师范大学网络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