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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报 第7期(总第10期)

发布日期:2010-10-19     作者:     点击:

漳 州 师 范 学 院 语 言 文 字 工 作

简 报

第7期(总第10期)

漳州师范学院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编 2010年10月20日

我校获得福建省开展“中华颂·经典诵读行动”试点学校

根据《转发教育部 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在学校开展“中华颂·经典诵读行动”试点工作的通知》(闽教语[2010]6号)精神,我校向省语委提出了“中华颂·经典诵读行动”试点工作的方案,闽教语[2010]9号文件已公布试点单位名单,我校获得通过。

此项试点工作,在全校非中文专业开设《中华颂·经典诵读》选修课,本学期试点,招收两个班级,每班60人,下学期继续扩大。

本课程暂定为1个学分。教学内容分为两个部分,一是传统经典,占70%,二是红色经典,占30%。课堂教学坚持教师导读与学生诵读相结合,以学生为主体,突出实践活动,努力提高学生的诵读质量。

我校向省教育厅、省语委提出创建福建省“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申请报告

根据《关于开展第二批省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闽教语[2010]1号)文件精神,我校9月份向省教育厅、省语委提出了创建福建省“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申请报告,并提交了自评报告。

普及普通话和语言文字规范化是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作为基础教育师资的培养基地,充分发挥我校教育教学的主渠道作用,对学生进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使学生具备良好的语言文字应用能力,是我校培养目标的需要。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活动,对于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高我校学生的人为素养、提升我校办学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省语委办陈启文一行莅临我校调研语言文字工作

2010年10月13日上午,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任陈启文一行莅临我校就语言文字工作开展调研。调研座谈会在逸夫楼三楼会议中心举行,校语委会主任、副院长肖庆伟出席会议,宣传部、学生处、教务处、关工委等相关部门负责人、校语委办相关人员参加座谈会。会议由副院长肖庆伟主持。

调研会上,肖副院长从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创建省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的前期准备情况、普通话测试站建设思路等方面向省语委办领导作了汇报。

与会人员就中华诵·经典诵读、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普通话水平测试、推普示范基地等相关问题进行深入交流与探讨。省语委办领导对我校长期以来坚持重视开展语言文字工作给予充分肯定,高度评价了我校“中华诵·经典诵读”试点工作开展的一门课程、一个社团、一场晚会、一项赛事“四个一工程”及芗涛剧社近年来所取得的成绩,希望学校加大语言文字工作宣传力度,动员全校师生积极参加示范校创建活动,认真做好省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的自评材料,努力提高学校的规范意识和规范水平,争取顺利通过省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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